相关问答
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
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9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新的司法解释适用后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9号)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也称为上诉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包括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依法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故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