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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
第一步,双方要签订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及利率、还款期限、抵押物品及抵押登记办理、违约责任等做出详细且明确的约定; 第二步,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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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保单抵押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不是所有保单都能办理质押贷款。可以用来贷款的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保单,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 2、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不能办理质押贷款。目前不少保险都设有保费豁免功能,即投保人发生意外后,保单受益人不需继续缴纳保费,可以继续享受保单保障,保费豁免功能尤其体现在少儿险产品中。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情况下,保单将不能办理质押贷款。
房产抵押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第一,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第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双方的自然状况; 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 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抵押的期限; 7.抵押物清偿方式等等。 第三,由于抵押物具有不动产的特殊属性,因此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凭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有三个意义,一是对抵押权人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将该房产抵押的情况通过房屋管理部门公示于众,以保障其他人的利益;三是限制了抵押人可能在此期间处置该房产的可能。
担保抵押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抵押财产的权利人是否一致,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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