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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证书一本而不是独立的产权证书,如何转让给其他购买人?

2022-03-05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几栋房屋为同一产权人所有,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按基本登记单元(栋或套)分别登记并颁发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你申请登记时需要办理五个独立的房屋使用权权证书。 如果你将整个院落的房屋一同转移给同一购买人,签订合同的数量与办理产权登记并无直接联系,你可以选择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或者按栋签订五份买卖合同,但是登记机关在办理转移登记时,会按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即五栋房屋)分别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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