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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来说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
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效。下列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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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主要是劳动者单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用工单位考勤制度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都不一样,法律没有规定,但在用工单位考勤出现问题时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一)工资支付争议事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保存劳动者记录考勤的资料,最好的保存资料的方式就是运用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考勤表。 (二)在没有完善考勤的情况下,如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对加班时间或工作时间有争议时,应倾向于作出不利于用工单位的认定。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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