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公司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总工资的20%。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扣员工工资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单位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北京月工资超过5K扣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4人已浏览
610人已浏览
773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