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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具体工作地点,现变更的,不能协商确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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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突然搬迁不一定需要补偿员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第一,如果工厂搬迁后员工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工厂工作,工厂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 第二,如果工厂搬迁后搬迁距离较远,已经搬离现在的城市,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给予员工补偿;如果工厂在本市近距离搬迁,即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厂也不需要补偿。 需要补偿的,补偿金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厂拆迁搬,员工没有有赔偿。拆迁人在企业拆迁时不向企业的职工补偿,只向企业补偿。企业所有权中没有职工的部分,股东除外。企业被拆迁,损失要补偿,因为计算口径不一致,分岐大,只能按政策执行补偿。至于职工的损失,因为他们不是被拆迁人,没有补偿。他们的损失,执行其它政策。如果工厂是异地搬迁,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变更,可以拒绝随迁。工厂应根据员工已经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要异地搬迁,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只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第46条规定,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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