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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2021-10-24
无故拖欠工资一般指无故不发工资的行为。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属于拖欠,但不一定是无故。无故拖欠是指使用者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未支付工人的工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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