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时,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其实,按照《》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时,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其实,按照《》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那么,“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公司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劳动合同,属于非过失性辞退并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时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代通知金仅包含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不包含加班费和其他。
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5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