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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首先,儿子有继承权和前夫买不买房子没有任何关系;其次,要看前妻和前夫有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对房子是怎么分配的,如果只是允许居住,那是没有任何权利阻止前夫卖的,如果是共同拥有,那前妻可以阻止前夫卖(善意第三人除外)
1、赠与以实际给付为前提,虽然你们当时通过执行和解将房产赠与女儿,但未过户。按照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你前夫的行为实际上就属于撤销赠与的行为。但因房产属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你前夫只有权撤销自己应有的份额,而无权处分你的份额。 2、因房产一直在前夫名下,所以前夫家人才有机会将房产出售,但此行为已经侵犯你和女儿的权利。 3、如果购买房产的第三人是恶意的,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买卖无效;如果是善意的,你可以要求分割出售房产的价款。 4、上述只是法律上的建议,但前夫是女儿的父亲,目前患绝症,此事的处理不仅关系到经济利益,也关系到家人和女儿的感情,希望你能够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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