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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40年届满之后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土地,在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国家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 期满后不是说政府就要拆掉你的建筑,政府会有一个评估,看你的建筑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如果不符合的话就对不起了,但是一般能评估过关的,都没有问题,这个时候你只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使用下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续期费用按当时的1%-10%增加(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充费用最多不超过5位数。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应当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补偿,并通过类似的拆迁安置方式解决。扩展资料:使用期综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根据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物权,土地所有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不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此,使用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和有期使用原则的具体体现。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的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从以下两个方面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一)续期申请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少在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前提条件。(2)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回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外,还应予以批准。(3)续期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性质相同,即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对于许多购买40年土地权房的市民而言,最为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购买的权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的了,如果土地年限使用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不管是4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以上就是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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