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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选择工作的权利,任何公司和个人都无权阻止和剥夺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权利。根据劳动法中关于员工主动辞职的规定,你可以: 1...
1、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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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确定你的辞职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合法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此事由劳动局负责。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你符合劳动法离职的申请手续,在试用期内提起3天,正式员工提起一个月,公司准许你离职,你要求开离职证明,是合理的。详细说说这个辞职吧,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交辞职信,如果公司不给你处理,应因到第三天你可以自己走,(记得复印好你的辞职信)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公司理应在一个月内帮你办理好辞职手续,主要是办理社保减员(减员你可以百度下),从你提交辞职信的第一天起后的30天,你还要继续上班,一个月结束,如果公司拒不批准,可以找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这个是比较有效的手段,保管好自己的辞职信复印件。如果已经准许你离职了,那么离职证明不开也可以。你可以去查看自己的社保是不是处理个人业务状态就行了。如果是打印交给你新单位人事,他们一看就懂。你也可以和你现在公司协商,开个辞职证明很简单的,对公司又没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不需要经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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