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此时你可以可以主张的权益: 1、以不缴纳社会保险提出离职,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可以申请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要求公司补齐社保;但是个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公司不签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从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定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你这种情况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给你双倍工资差额; 2、若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工作所得资源为公司所有,则你可以带走你的资源; 3、拍签到表未损害公司利益,且可以做为证明你工作的证据。 综上,你若需要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除了签到表外,还需多收集些其它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第三,若以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单位,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带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分析如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入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一年的仲裁期双倍工资申请无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社保的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三、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例中,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本例中,劳动者工作已满一年,可以获得金额等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充: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1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