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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特有的名称...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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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预售住宅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合格的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入场试验报告(四)有调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部门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部门签署的工程保证书。《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筑工程完成时,通过消防检查后,可以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业主不得接受使用。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 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以上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进行房地产预售必须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确定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2、违反公序良俗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的,依法成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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