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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拒绝。物业公司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根据《》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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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业务同意以后使用缴纳的来维修1、子的时候每个业主都缴纳了维修基金2、电梯属于公共资源,坏了满足使用维修基金的条件3、这栋楼的业务全体同意以后,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电梯维修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可以随意改变用途。 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第80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其及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设计、施工、使用都综合考虑了整体物业的需要,与建筑物的规模相配套。电梯的有无以及使用性能的还坏,对建筑物本身的价值是有重要影响的,关系到建筑物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在电梯费用的分摊问题上,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都应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梯的费用。也就是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权力和义务对等,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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