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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过了3个月其实已经转正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因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它?我们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被辞退的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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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完全可以拒绝,公司如果强行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4个月的赔偿金。 2、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更为有利,赔偿比现在多,但具体赔多少要看你的工资水平和仲裁诉讼的进度。 3、如果休病假的,应当发放病假工资,高于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平均工资发放。故不建议休病假。 4、病假期间解除的,仍然为违法解除。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这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当然这三个月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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