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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过了3个月其实已经转正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基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事实,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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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依此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劳动者有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在您孕期执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并停缴了您的保险,此时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您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到一年,只能要求公司承担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至到哺乳期止,并要求单位为您补缴保险,劳动关系恢复后,您可以依法休病假,休产假,享受生育津贴。 综上,我认为您的情况要求继承履行合同才可以维护最大权益,建议您如果与公司无法协商一致,尽早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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