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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分公司是可以签订施工合同的,如果分公司没有权利签订施工合同的话,在这个时候也可以由公司代分公司来进行签订,但是合作的一方也是和分...
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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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讨论有三种情况。首先,如果分公司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其次,分公司事先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对外签订了合同,但事后得到了总公司的认可或追认。那么也是有效的。第三种情况是分公司事先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事后合同也没有得到总公司的认可或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1、建筑企业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经登记的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合法的从事建筑相关经营活动,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1、获得公司代理委托的授权。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2、股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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