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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月产假规定,产后休了几天可以再休年假吗

2021-10-25
是的,两者没有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休假。《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结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工作休假期间不计入年薪假期。事假、病假和寒假员工,具备相应条件后,不享受当年的年薪,但产假不在那里。

相关法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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