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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不予补偿的。而有的临时建筑,手续齐全,且有备案,未超过使用期限,属于合法的临时建筑,...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因此,对于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在限期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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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在房屋征收前,若临时建筑经调查被认为属于合法批准建设,且建筑符合批准内容,亦没有超过批准期限,该临时建筑就属于合法建筑,在房屋征收时就应该获得补偿。
临时建筑拆迁有补偿,具体要根据是否超过批准期限来判断。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可根据情况罚款;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
临时建筑拆迁有补偿,具体要根据是否超过批准期限来判断。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可根据情况罚款;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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