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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
我国水平最高的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是正部级机构。依照《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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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法院级别管辖问题,不一定先经过基层法院(区县法院)审理,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额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或省高级法院一审,甚至由最高法院一审。《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以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大小。所谓案件的性质,是指案件具有特殊性,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例如,涉外案件、专利案件和海事案件等。影响大小,是指案情自身复杂程度和涉及面,以及处理结果可能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反响。凡是案件具有特殊性或者是比较重大复杂,影响面广的,由上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一般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此外,我国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财产争议金额大小,还制定了具体的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涉外民事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或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并非所有的涉外民事案件都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如果案件不重大,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是一项弹性规定,可由各中级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加以掌握。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该项必须以最高人民法院有明文规定为准。
关于你提出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问题是这样的,全国各省的规定略有不同,你可以查询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2017年最新版),上面说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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