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级别管辖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B、C、D)rA一般涉外案件rB重大涉外案件rC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rD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r《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r(一)重大涉外案件;r(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r(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涉外民事级别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在正常情况下,涉外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确定的,是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的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定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由某一法院管辖。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4、默认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5、专属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622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