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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麻醉药品经营计划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麻醉药品经营数据。...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以警告,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规定报送麻醉药品生产经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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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进口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的,应按麻醉品国际公约的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后,方可办理进口。首次进口供医疗使用的麻醉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麻醉药品《进口准许证》。
麻醉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对过期、失效或破损的麻醉药品,须登记造册,经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不得委托生产。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和麻醉药品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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