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提...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中对公司分立或合并承担债务的方式做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我国《公司法》第177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被合并企业应当办理但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起诉被合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合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责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