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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劳动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即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合法的工资,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劳动合同...
对于使用童工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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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无论如何都是违法的。比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
有关非法雇佣童工的法律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实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录用。
非法雇佣童工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受到不同的处罚。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或者按照每个使用童工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的所有交通、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送童工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个童工每月处以1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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