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不安排员工上班,如何发放薪酬?

2024-11-05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用人单位必须在当日即时结算工资,并确保员工获得足额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拖延或拖欠工资,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另行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这一点非常重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所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发放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维权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专门服务电话。 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