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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
规划内的地下车库,《物权法》第74条中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规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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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规划好的停车位、车库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等方式进行处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居民区内不能建设酒店.KTV等扰民和污染众多业主的企业2、居民区内的所有建筑都属于众多业主,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根据计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改变用途。业主必须依法改变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的用途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通知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改变公共建筑和共享设施的用途时,必须在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业主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3、因此,开发商将小区的公共设施改变用途不仅是对广大业主的侵占,更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了环境,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活和休息;4、你们首先可以组织广大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该问题,不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划局等部门反映并要求取缔这些影响业主的行为;5、另外,你们广大业主可以以业主委员的名义或者广大业主联名以侵权为由要求开发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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