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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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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工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单》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3、董事会决议4、需重新核准土地增值税及契税核准证明5、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持上述文件到国土局地籍科或权属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即可。首先要到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然后到区县国土局办理重新发证。具体视当地国土局要求办理。
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在取得出让人和城市[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的来说,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就已经包括了土地转让等权利,我们在签署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后,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再无对土地的使用权。若是对土地使用权变更相关条例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了解。
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1.土地的性质主要是两个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用地性质主要是规划管理部门与国土管理部门共同划定土地用途。其他用地主要是国土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部总体规划确定。 2.变更土地用途,一是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的要求,二是要向规划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3.变更土地用途,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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