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予以辞退: (1)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符合录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不得辞退情形 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四种情形: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程序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辞退是不适合,一般是没有犯错或没有大错误。应该算自己主动辞职,也可以算作人事调动。开除是则是犯有严重错误。开除了以后是要记入档案,对人生以后的影响非常大。不管是辞退还是开除他都不可能再回来干警察或公务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被降级或者撤职的,可以辞退。降级和撤职的行政处分一般是针对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给予交通警察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时,应当考虑被处分人是否仍然适合继续担任交通警察工作。根据警方的一贯表现,如果之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属于屡教不改,或者因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确实不适合留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应当同时作出交通警察辞退的决定。如果初犯,或者根据过去的表现,经过批评教育,有深刻的理解和改变的决心,适合继续工作,可以继续担任交警或者在警察部门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被降级或者撤职的交通警察可以辞退,而不是全部辞退,是否辞退,应当根据交通警察的违法情况和综合表现来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38人已浏览
2,257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