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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入职24天后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2024-11-1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试用期不足六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内雇主决定终止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则需对该劳动者进行相应补偿。具体补偿额度为劳动者半个月的平均薪资。因此,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仍须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试用期未满六个月的情形,当雇主决定解雇劳动者时,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换言之,无论劳动者在同一企业的实习期为一个月、两个月或六个月,只要雇主决定终止雇佣关系,均应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权益。如因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在试用期内遭到解雇,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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