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地对一年内仲裁时效解释不一样。我去年仲裁时候法律援助中心一个专业人士就特别告诉我,她当时特别问我工作多久不干的,我说10个月,她立刻回答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对一年内仲裁时效解释不一样。我去年仲裁时候法律援助中心一个专业人士就特别告诉我,她当时特别问我工作多久不干的,我说10个月,她立刻回答说那行,你可以拿到双倍赔偿要是再晚点就拿不到了,她说江苏常州的一年内仲裁时效是从你去上班的第一天到一年而并不是从你离开单位那天起到一年。
现在为大家解答“多久算”这个问题。《》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对工资的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因此:1、如果有约定支付时间的,则应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拖欠一天都属于拖欠工资,都是违法行为。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支付周期不应超过1个月。比如说,单位通常是每月10号发工资,则10号为发发薪日;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要承担什么责任?《》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有类似的表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