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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
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如果需要预收物业费的,需要经过批准,预收的期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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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不交物业费。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 7、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交费问题。 8、暖气不热。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 11、前楼接层挡光。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 17、还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 18、无理拒交。 19、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 20、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 21、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 22、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 23、家中被盗。 24、车辆被划伤。 25、各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在核定水电价格时物价部门已经考虑了合理的损耗。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 业主属最终用户,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
物业公司不能对业主进行罚款。因为罚款属于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有特定的行政执法单位才拥有这种权利,而物业公司显然不属于有执行权利的单位,因此当然不能对业主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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