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入职隐瞒婚姻状况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婚姻状况不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够引起欺诈意思的事由范围,它既不是单位做出录用决定的法定依据...
隐瞒婚姻状况怀孕公司开除不合法。因为劳动者只对与拟任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一般而言与是否胜任工作岗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可以以员工隐瞒婚姻状况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员工必须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此时如果员工隐瞒婚姻状况,且给公司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能。生育状况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所负有的如实告知义务。 首先,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也就是与劳动合同履行存在有实质性意义事项,通常包括劳动者个人身份信息资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劳动者工作能力、技术熟练程度的工作履历,原单位推荐函,特殊岗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或健康资料等。而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 其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构成欺诈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雇权的依据。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劳动者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用人单位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需要看劳动者的婚姻状况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通常不应该解除,因为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歧视劳动者是否生育。隐瞒没有告知义务不构成隐瞒真相或者欺诈。通常隐瞒生育状况不构成欺诈,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