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出让的,受让人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而不需要对出让的国有土地进行征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
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非是一件小事,并不是几个代表表决就产生效力的,首先该土地转变为国有,要符合省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