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根据一案一庭的原则,此时针对该案件的仲裁庭已经成立,具体承担对案件的仲裁工作。仲...
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确出现无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难或不可能。当事人具备上述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以前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仲裁延期审理依据如下: 1、以企业法人不在国内为由,申请延期开庭的,确实是在合理合法范围内。 2、延期开庭并没有限制几次。但是是否延期均是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确出现无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难或不可能。当事人具备上述正当理由,可以在开庭以前向仲裁庭说明,并提供有关的证明。二、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可以申请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在开庭后发现上述法定情形,可以在开庭终结前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庭或延期审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对劳动仲裁延期作了一些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