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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1.可以得到支持。2009年5月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即首月不罚。一年后(依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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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很容易被当成违法解除处理,合同到期的还好办,直接根据工作年限补偿即可,年终奖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不支付。比较复杂的是合同没到期的,要么贵公司不怕麻烦,通过经济性裁员,或者采取动合同法第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第(三)款,可以认为是对情势变迁的处理原则。其条文是:(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裁员。
1,单位在合同期满后未与你再行续签劳动合同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依法向你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员工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时,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提前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并终止双方由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建立起的劳动关系。一般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同意提前离职也可以,自己申请离职没有经济补偿的损失问题要看合同合同和制度对此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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