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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屋预售之间没有必然的限制关系,应该是并行不悖的。当房屋建设到符合《房地产管理法》44条的规定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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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如何实现预售商品房的抵押权?预售商品房抵押权的实现,指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在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及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从而得到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处分抵押的预售商品房所得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支付抵押房地产处理费用;(二)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支付违约金;(四)赔偿债务人违反合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五)剩余金额返还抵押人。同一预售商品房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按抵押登记顺序受偿。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支付债务、违约金额和赔偿金时,有权向债务人追索不足部分。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需要抵押当事人在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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