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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保修范围包括灯具,灯具属于电气安装范畴。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搜索):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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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 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修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 建设方与施工方约定工程质保金的目的在于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使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款的5%,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但施工方没有及时维修的,建设单位就可以动用这笔质保金请第三者维修。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质量保修范围。《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当然,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其保修范围有所不同。(2)质量保修期限。《建筑法》规定,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3)承诺质量保修责任。主要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有关具体实施保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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