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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己的原因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按解除合同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强制解除和自愿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使用者在法定情况下损害劳动者的权益时,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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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估计三个月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存在以下情况时,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经济补偿金额在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发1999〕个人所得税按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补助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个人所得税按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1。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较大,被解雇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几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允许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平均水平。具体平均方法为: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企业个人工作年限外,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个人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12年以上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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