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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年,此为先决条件,如果不是共同居住人,那么不能享有承租权; (2)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既是共同居住人在本市要常住户...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公租房变换承租人是指原公租房承租人合同到时或者不符合公租房承租准则了,进而改变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变换承租人要求1、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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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二、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写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根据以上几点,写好后准备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以上是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的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的回答,
申请变更为公共住房承租人的,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者搬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房屋。此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还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才能成为合法的公共住房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返还公共租赁住房:(1)转让、转租或者擅自更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2)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拒绝恢复原状;(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退还;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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