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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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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俯础碘飞鄢读碉嫂冬讥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详情你可以去看看青岛市人才市场举办的劳动关系、保险、劳动法规实操课程
采购职业道德对于商品采购人员的重要性(1)政府采购的具体购买行为属于商业性交易活动,作为交易活动的需方主体—一采购人,权力较大,作用非凡。(2)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好坏对开展采购活动有着决定性作用。如果采购人员一味追求个人利益或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渗透了个人利益,那么就会导致采购的不公正、不公平,甚至会出现违法现象。(3)代表着牵头人、组织者的采购人员,在规范好自己言行的前提下,还要督促和制约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采购行为依法按章和规范性;要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化,不得损人利己、损公肥私。(4)采购人员要在保证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情况下,尽量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并追求良好的服务水准;要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抑制商业气息,克服官僚作风,始终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当好各采购当事人的满意采购员。(5)要自觉履行好采购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努力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和职业道德;采购人员一方面要使企业采购受市场规则和法律的约束,实现交易行为的平等;另一方面又要保证企业通过采购增长效益,节约成本。(6)采购人要用好手中权力,办好企业的事,自觉遵纪守法,树立健全、优秀的采购职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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