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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进购房合同上,并且由开房商开具了对应发票,后期抵扣了对应金额的房价,就是合法,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这是开发商勾结一些代理商联合欺骗购房者...
屯固废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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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按照限定,网签完的合同,开发商必须从网站上下载打印后,由两方签字盖章,送房管局解决预售备案。这样完整的签约才算真正完成。因此,开发商无按照限定执行,能够要求协议退房,如两方商量不成功,能够找房管所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诉讼。购房网签合同,内容与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是相同的,网签的合同与房管局信息,一旦网签成功,合同的内容两方不能更换,如有条款商定更换的,必须通过房管局相应的申请审批才能解决更换,这就进一步保障的了购房者的权益。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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