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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已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房产需到土地所在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土地...
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银行通过贷款审批的,会要求购房者抵押房屋,在房产证上作他项权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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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时,借款人需携带贷款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一切权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登记机关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若权属清楚、证明资料齐全,则会在登记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另外,大家需要注意一点,当您结清贷款后,一定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需要提醒借款人的是,依法取得房屋一切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一切权证》上作他项应享受的利益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如果是地方登记部门提出,这个要求属于非法,其违反物权法第13条1款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或者经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评定;通常国有银行为规避风险,会要求当事人对房屋进行评估。即使这样,按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这个估价费用应该由银行承担,不得转嫁给借款人。另:房屋的登记费用也是由银行承担,不得转嫁。如果转嫁,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一、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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