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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辞退、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解雇、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也可以理解为同义。而开除则...
一般而言,辞退员工与开除员工的区别是:开除是最严厉的处罚,而辞退较为缓和。 具体如下: 辞退员工 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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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应当及时结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工作时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辞退,一种是开除。那么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呢?被开除的情况下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接下来就由ask.com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行为。辞退有可能是员工违纪、公司经营发展困难或者公司更换职员等原因。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但屡教不改的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政处分。 辞退又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属于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但不至于开除,正常辞退一般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开除是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措施,并且属于一种行政处分。双方区别在于只有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开除,而反之,劳动者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辞退。 根据已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执行开除必须经由厂长或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相关劳动部门备案。 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不能用原来的“开除”条款,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仍保留了可以开除的几种情况,规定了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制度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更改的; 5、因欺诈、胁迫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开除了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上文我们得知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除后,不能再用“开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关系中,依旧有人称存在上述几种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为“开除”,那么被“开除”了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我们可以得知存在上述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并且在上述情况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反之,在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是小编整理的辞退和开除的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开除和辞退的区别如下: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其次,包含的内容不同。开除、除名从内涵上而言,同时包含了两层含义: 1、解除劳动合同, 2、做出行政处分(处理)。根据适用的不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5类: 1、单位无过错,员工主动解除; 2、单位有过错,员工被迫解除(单位出现克扣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 3、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4、员工无过错,单位依法解除(符合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需法定裁员等条件); 5、员工无过错,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需法定裁员等); 6、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所以,开除、除名所包含的“解除劳动合同成分”显然是指第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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