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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特别处理,跟普通员工一样。根据《》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如有...
无需特别处理,跟普通试用期员工一样。不能因为员工怀孕了就辞退员工。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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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无需特别处理,跟普通员工一样。根据《》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从《》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不需要特别处理,和普通试用期的员工一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使用者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如果使用者有正当的理由,可以在试用期间与怀孕的女性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使用者的雇佣标准,是使用者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受保护的特殊员工。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试用期间,如果使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劳动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使用者以怀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怀孕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没有相关证据的支持,就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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