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法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在此期间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职工医疗、医疗观察、隔离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
疫情对策期间公司擅自扣除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时,可与员工协商调整报酬,轮流休息,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领取稳定工作津贴。企业停产在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不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法执行。
疫情期间员工被隔离工资发放方式如下:1、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员工工资;2、对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3、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申请病假的,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832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