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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明确你现在的企业只是地点搬迁还是要求你变更用人单位。如仅仅是地点搬迁,一般来说,市内搬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随...
1、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不同意到变更地点工作,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按照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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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你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要提出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对方因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向对方要求双倍工资。
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如果公司不履行承诺,主动辞职是什么都得不到的。公司变更上班地点,应当征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只要劳动者本人不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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