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
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植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食油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够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1、购房合同无效。 2、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3、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4、房屋面积误差过大。 5、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6、开发商延期交房。
在下列情况下,购房合同可以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付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