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招收以下人员时适用劳务合同: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招收以下人员时适用劳务合同: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可以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适用于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 十 五、二 十 六、二 十 七、三 十 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