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旅游村拆迁的补偿方式,需要先确定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 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其中,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时,除了要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外,还需要扣除应缴纳的40%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 具体的补偿费用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综合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尚未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也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以及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这些文件构成预约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四百九十六条中提到,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上诉保全是指在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这些措施通常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原告)提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一般会考虑当事人(原告)是否有提出申请以及争议财产是否可能灭失或遭受其他危险。对于没有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原告)的争议财产,如果可能面临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上诉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于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需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以防止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于案外的财产,法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而且对于当事人(原告)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但当事人(原告)自己所有,但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以及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等,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上诉保全的申请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二是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三是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在诉讼程序开始后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