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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您可以要求补缴或者经济补偿。公司无故辞退,您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您要先把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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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主张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已经建立,试用期也属劳动合同期间,应缴纳的社保一样也不能少;另外公司强迫职工劳动尤其是违规作业更是违法,你完全可以以以上这些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先去劳动仲裁递交仲裁申请,写明诉求,一是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请求补偿金;三是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等.
首先,试用期是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如果没有买时违法的。其次,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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